律师解析:
担保期间约定三年通常是有效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
证人承担
保证责任的期间,不会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能约定保证期间,但要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
债务履行期限,或者和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就视为没约定。没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是主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若约定的三年担保期间不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也不是和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而且该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这样的约定就是有效的。
在约定的三年担保期间内,债权人要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向保证人
主张权利。要是债权人没在该期间内依法主张权利,保证人就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所以,判断担保期间约定三年是否有效,还得结合具体情况。
案情回顾:小朱向小胡借款,小许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
担保合同中约定担保期间为三年。借款到期后,小朱未能按时还款,小胡在担保期间内要求小许承担保证责任,小许却以担保期间约定是否有效为由拒绝。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约定保证期间。
2、若该约定的三年担保期间不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也不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且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该约定有效。在约定的三年担保期间内,小胡应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向小许主张权利。若小胡未在该期间内依法主张权利,小许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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