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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下社会是否还存在真正的死刑

时间:2026.09.14 标签: 刑事辩护 死刑辩护 阅读:1341人
律师解析:
中国现行法律保留了死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死刑是最严厉的刑罚,针对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它分为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的适用有严格限制。适用条件上,只有犯罪性质特别恶劣、后果极其严重、犯罪分子主观恶性极大,才会判处死刑。程序上,除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其他都要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缓判决可由高级人民法院作出或核准。复核时,要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
适用范围上,刑法分则一些罪名涉及死刑,像故意杀人、抢劫、贩毒等严重暴力和危害社会秩序的犯罪。同时,法律对适用对象有限制。犯罪时不满18周岁、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时已满75周岁的人,一般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对于普通人来说,要严格遵守法律,避免走上犯罪道路。若涉及相关案件,当事人应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家属也可寻求专业律师帮助,确保司法程序公正合法。

案情回顾:

小朱因长期吸毒且毒瘾难戒,为获取毒资,伙同小胡多次实施抢劫,共抢劫财物价值数十万元,期间还致一人死亡。小朱被警方抓获后,检察机关以抢劫罪对其提起公诉。小朱的辩护人认为小朱有吸毒成瘾的特殊情况,不应判处死刑。而检察机关则认为小朱的抢劫行为性质恶劣、后果严重,主观恶性极大,应判处死刑。

案情分析:

1、从适用条件看,小朱伙同他人多次抢劫并致人死亡,犯罪行为性质特别恶劣、后果极其严重、主观恶性极大,符合判处死刑的条件
2、在程序上,若判处小朱死刑立即执行,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3、小朱不属于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以及审判时已满七十五周岁且未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情况,不在限制适用死刑的对象范围内。所以,检察机关认为应判处小朱死刑的观点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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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刑事辩护陈青友律师 已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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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陈青友律师:山东大学毕业,曾任职于政府部门法制科,现职业于山东君诚仁和律师事务所。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劳动仲裁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等。除扎实的法学功底外,具有较强的矛盾纠纷处理能力。办案经验丰富、技巧娴熟。努力维护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尽量让每一位当事人都能感觉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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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青友律师,已执业10年,执业地区为山东菏泽,认证执业律所是山东君诚仁和律师事务所,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劳动纠纷等领域案件,支持在线咨询或电话咨询:15554084955,经过平台多重严格审核,官方实名认证通过,已获得平台特别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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