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儿童
抚养费标准要综合多方面因素确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
抚养费数额由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决定。
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通常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比例给付。要是负担两个以上
子女抚养费,比例能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存在特殊情况时,可适当调整比例。比如子女患
重大疾病需高额
医疗费用,可提高抚养费标准;若给付方经济状况严重恶化,可降低标准。
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能一次性给付。父母双方可协议由一方直接
抚养子女并负担全部抚养费,但直接抚养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法院不予支持。
当原定抚养费数额无法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或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超原定数额等,子女可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母
增加抚养费。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丽
离婚后,女儿小静由小丽抚养,小朱支付抚养费。起初小朱按每月1000元支付。后来小静上学费用增加,且患上疾病需高额治疗费用,小丽要求小朱增加抚养费,小朱以自己收入不稳定为由拒绝,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抚养费数额应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小静上学费用增加且患病需高额费用,属于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实际需要的情形,小丽要求增加抚养费合理。
2、小朱虽称收入不稳定,但不能以此拒绝增加抚养费。若其无固定收入,抚养费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有固定收入的比例确定。若小朱经济状况严重恶化,可适当降低比例,但需提供
证据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