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施工合同没约定结算期限,有这些处理办法。
发
承包双方可先协商。按照《
民法典》,要是
当事人对质量、价款、履行地点等没约定或约定不明,能协议补充。所以双方可以就结算期限协商,达成
补充协议。
要是协商不成,可参照交易习惯确定结算期限。建筑行业一般有结算时间惯例,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定时间内完成结算。
若还是确定不了结算期限,承包人能随时要求发包人结算,但要给对方必要准备时间。发包人也得在合理时间内完成结算。要是发包人拖延,承包人可依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维权。若承包人是中小企业,发包人无正当理由
逾期不支付
工程款,承包人有权要
逾期利息。
若双方因结算有争议,可通过协商、调解、
仲裁或
诉讼解决。
案情回顾:小朱作为承包人,与发包人小胡签订了施工合同,但合同
未约定结算期限。工程竣工后,小朱要求小胡结算,小胡却以未约定结算时间为由拖延。小朱认为应及时结算,小胡则觉得没有明确时间自己可以慢慢处理,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民法典》,发承包双方可就结算期限协议补充,小朱和小胡可先尝试协商达成补充协议。
2、若无法达成补充协议,可参照建筑行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定时间内完成结算的交易习惯确定结算期限。
3、若按上述方法仍不能确定,小朱可随时要求小胡结算,但要给小胡必要准备时间,小胡也应在合理时间内完成结算。
4、若小胡拖延结算,小朱可依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维护权益,若小朱是中小企业,有权要求小胡支付逾期利息。
5、双方因结算问题产生的争议,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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