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隐瞒精神疾病,婚姻
可撤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一方有
重大疾病,
结婚登记前要如实告知另一方。若未如实告知,另一方能向法院请求
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起一年内提出。
重大疾病包含精神疾病,不过要达到影响另一方决定是否
结婚的程度。实践里,法院会结合疾病类型、严重程度、对婚后生活的影响等因素综合判断。
要是想撤销婚姻,得
向法院提起诉讼,还得提供相关
证据,像医院诊断证明、
病历等,以此证明对方婚前隐瞒精神疾病。法院认定撤销事由成立,婚姻会被撤销,婚姻自始无效,双方不再有夫妻的
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财产,先由
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会按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判决。
所以,另一方知晓对方婚前隐瞒精神疾病后,可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丽登记结婚后,小朱发现小丽婚前就患有严重精神疾病,且小丽在结婚登记前并未如实告知。小朱认为小丽的隐瞒行为影响了自己的结婚决定,遂决定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双方就婚姻是否应撤销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
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本案中,小丽婚前隐瞒精神疾病,小朱有权请求撤销婚姻。
2、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小朱若要成功撤销婚姻,需在法定期限内提
起诉讼,并提供医院诊断证明、病历等相关证据。一旦法院认定撤销事由成立,婚姻将自始无效,双方不再具有夫妻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