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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肖像权的赔偿数额该怎么定

时间:2026.09.05 标签: 损害赔偿 人身侵权 阅读:1015人
律师解析:
侵犯肖像权赔偿数额确定要综合多方面因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被侵权人受到的损失或侵权人获得的利益赔偿。要是被侵权人损失和侵权人获利难以确定,双方可以协商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若能明确被侵权人的财产损失,像因肖像被侵权致使商业机会丧失等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可按此损失要求赔偿。若被侵权人损失难以计算,但侵权人因使用肖像获利,比如用于商业广告获得收益,就把该收益作为赔偿依据。
若被侵权人精神受损害,还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法院会综合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
遇到侵犯肖像权的情况,被侵权人要及时收集证据,如肖像使用的相关材料、造成损失的证明等。和侵权人协商赔偿,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依靠法律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发现小胡未经其同意,将自己的肖像用于商业广告。小朱认为这侵犯了其肖像权,要求小胡赔偿因商业机会丧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小胡则称小朱的损失难以计算,不同意按此赔偿,双方就赔偿数额协商无果。此外,小朱因肖像被滥用精神受到损害,也要求精神赔偿。

案情分析: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若能明确小朱因肖像被侵权导致商业机会丧失等直接经济损失,小朱可按此损失要求赔偿;若小朱损失难以计算,但小胡因使用肖像获得收益,可将该收益作为赔偿依据。
2、小朱精神受到损害可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法院会根据小胡的过错程度、侵害手段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后果,小胡获利情况,小胡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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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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