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
关键词:房产律师-北京房产律师-房地产专业律师 靳双权,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房产律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与房地产法律相关的教学研究与诉讼实践工作。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在房地产领域及延伸的婚姻、继承、拆迁等与房产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主要办理的案件类型包括: 1、借名购房行为中,涉及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及商品房的购买。当出资人主张房屋的确权、过户、赔偿或以房抵债时,可能需解除借名合同;而出名人可能主张合同无效,要求排除妨害并返还房屋。 2、在继承问题上,因自书、代书、见证、公证遗嘱、联合遗嘱、打印遗嘱存在的瑕疵,可能导致其被诉为无效或部分无效;时效问题可能导致诉权的丧失;子女参与翻建房屋可能要求确认共有权;而赠与合同与遗嘱之间的冲突则可能产生适用上的纠纷。 3、婚姻关系中,涉及到房产的购置、赠与、贷款等问题,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都可能引发一系列纠纷,如析产、离婚协议的执行、赠与的撤销或过户问题、精神赔偿以及一方擅自转移财产或恶意抵押等行为。 4、对于特殊类型的房产,如公租房、房改房、集资房、回迁房、央产房及经济适用房,可能涉及到承租人变更、超标问题、产权证办理困难、买卖无效、无法上市转让等一系列复杂问题。 5、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卖方可能因无权处分、无权代理、阴阳合同或逾期付款而主张合同无效或解除;而买方则可能要求过户、违约赔偿或依据善意取得原则要求履行合同,也可能因新政或不可抗力要求无责解约。 6、征收、拆迁过程中,可能涉及拆迁协议的有效性、拆迁行为的合法性、安置房的分割、居住权的确认、空挂户权益保护以及权利人去世后利益分割等问题。 7、小产权房、宅基地房买卖存在诸多法律风险,如合同无效及赔偿问题;以房产买卖作为抵押的民间借贷可能涉及经济类犯罪行为;冒名登记与善意取得之间的冲突;以及工程承包挂靠、劳务分包等产生的工程款结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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赊账买卖合同证据通常有效,但需满足一定条件。依据相关法律,证据要具备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真实性指证据客观存在、非伪造,如真实的赊账合同等;关联性要求证据与案件事实相关,能证明赊账买卖关系,像涉及交易内容的聊天记录;合法性强调收集方式合法。符合要求的证据可认定案件事实,如合同结合送货凭证能证明欠款事实。

约定保底收益的合作协议是否有效需具体分析。一般情况下,若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有效。但如涉及“名为合作、实为借贷”,或存在显失公平、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等情形,可能被认定无效。

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之日起算,如合同履行期到对方未履约,权利人知晓时起算。自权利受损超二十年,法院不予保护,特殊情况可依申请延长。诉讼时效内,权利人提履行请求等情形会使时效中断,期间重新计算。遇合同纠纷要关注时效,依法维权。

收据盖上公章通常具有法律效应,公章代表公司意志,盖上公章意味着公司确认收据内容。从证据角度,它能证明收款事实,是收款方收到款项的直接凭证,产生纠纷时可作有力证据。不过,若有相反证据证明收据内容与事实不符,如存在欺诈、胁迫等,法院可能不认可其证明力。一般无相反证据时,其能约束公司承担相应权责。

签长期租赁合同一般具有法律效力,但需满足一定条件。据《民法典》,合同有效要求行为人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法违规、不违背公序良俗。同时,租赁期限不得超二十年,超期部分无效,续订后期限自续订日起也不得超二十年。符合条件且在法定期限内的合同受法律保护,超二十年部分不受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