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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案件审查立案有何规定

时间:2026.08.29 标签: 诉讼仲裁 受理范围 阅读:1022人
律师解析:
民事诉讼案件审查立案有这些规定:
起诉得满足一定条件。原告要和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得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被告要明确,有具体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案件要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且由受诉法院管辖
起诉时要给法院交起诉状,按被告人数准备副本。起诉状里要写清原被告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证据及来源,还有证人姓名和住所。
法院审查有期限。符合起诉条件的,7天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的,7天内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能上诉。
遇到特殊情形有不同处理方式。立案审查时发现案件属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告知原告提行政诉讼;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告知原告去有管辖权法院起诉;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生效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告知申请再审,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法院严格按这些规定审查立案,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让诉讼程序依法有序进行。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胡发生合同纠纷,小朱欲向法院起诉小胡。小朱向法院提交起诉状,起诉状中记明了双方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理由,但证据部分只简单提及有证人却未写明证人住所。法院经审查,认为小朱虽符合起诉的其他条件,但起诉状不符合提交材料的要求,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小朱对此裁定不服,准备提起上诉。

案情分析:

1、根据民事诉讼案件审查立案规定,起诉需满足起诉条件,本案中小朱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有明确被告,有具体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范围和受诉法院管辖,满足起诉条件。
2、起诉时要按要求提交材料,小朱虽提交了起诉状,但未写明证人住所,不符合提交材料的规定,所以法院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符合规定。小朱对裁定不服,依据规定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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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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