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财产赠与后是否要
继承相应
债务,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一般情况下,要是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时,财产附带了债务,受赠人通常不用承担这些债务。因为赠与是赠与人把自己财产无偿给受赠人,受赠人得到财产时没有承接债务的义务。《
民法典》规定,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财产无偿给受赠人,受赠人接受赠与的合同,突出了“无偿”特点。
不过,也有特殊情况。要是赠与人是为了逃避债务才把财产赠与他人,
债权人能行使
撤销权。当
债务人用放弃债权、放弃债权
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
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到期债权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时,债权人可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若赠与行为被撤销,财产会回到赠与人手中,债务还是由赠与人承担。要是受赠人有过错,可能要承担相应责任。
总体来说,受赠人一般不用继承赠与财产附带的债务,但要留意赠与人恶意逃避债务的赠与行为。
案情回顾:小许将名下一处附带债务的
房产赠与小朱。小许的债权人小胡得知后,认为小许是为逃避债务而赠与,要求撤销该赠与行为,让小许用房产偿还债务。小朱则认为自己是无偿受赠,不应承担房产附带债务。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一般情况下,赠与具有无偿性,受赠人小朱在接受小许赠与的房产时,无需承担该房产附带的债务,因为赠与合同强调的是无偿给予。
2、若小许确实是为逃避债务而将房产赠与小朱,小胡作为债权人可行使撤销权。若赠与行为被撤销,房产回归小许,债务仍由小许承担;若小朱有过错,可能需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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