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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放贷人认定,撤诉算起诉吗

时间:2026.08.27 标签: 债权债务 民间借贷 阅读:1429人
律师解析:
职业放贷人指未获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以营利为目的,经常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在职业放贷人认定中,撤诉一般算起诉
司法实践里,认定职业放贷人会考量一定期间内的放贷次数、金额等因素。起诉是启动司法程序主张债权的行为,撤诉是当事人诉讼中放弃继续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纠纷,不过这并不改变其曾提起诉讼的事实。只要当事人向法院提交起诉状且法院受理立案,起诉行为就已完成。所以即便之后撤诉,该次起诉仍会被计入认定职业放贷人的起诉次数统计。
各地对职业放贷人的认定标准可能不同,有的地方会结合具体案件数量、放贷频率、利率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判断。如果当事人面临职业放贷人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向当地司法机关咨询具体认定规则。

案情回顾:

小朱多次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未取得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小朱曾向法院起诉借款人小胡要求还款,法院受理立案后,小朱又撤诉。在对小朱是否为职业放贷人进行认定时,对于此次撤诉是否算起诉产生争议,小朱认为撤诉不应算起诉,而相关部门认为应算起诉。

案情分析:

1、职业放贷人是未取得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的主体。认定职业放贷人会考量一定期间内的放贷次数、金额等因素。
2、起诉是启动司法程序主张债权的行为,只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且法院受理立案,起诉行为即完成。撤诉只是放弃继续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纠纷,不改变曾经起诉的事实,所以撤诉一般算起诉,应计入认定职业放贷人的起诉次数统计中。不过各地认定标准可能有差异,建议当事人咨询当地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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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律师靳双权律师

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

关键词:房产律师-北京房产律师-房地产专业律师 靳双权,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房产律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与房地产法律相关的教学研究与诉讼实践工作。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在房地产领域及延伸的婚姻、继承、拆迁等与房产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主要办理的案件类型包括: 1、借名购房行为中,涉及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及商品房的购买。当出资人主张房屋的确权、过户、赔偿或以房抵债时,可能需解除借名合同;而出名人可能主张合同无效,要求排除妨害并返还房屋。 2、在继承问题上,因自书、代书、见证、公证遗嘱、联合遗嘱、打印遗嘱存在的瑕疵,可能导致其被诉为无效或部分无效;时效问题可能导致诉权的丧失;子女参与翻建房屋可能要求确认共有权;而赠与合同与遗嘱之间的冲突则可能产生适用上的纠纷。 3、婚姻关系中,涉及到房产的购置、赠与、贷款等问题,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都可能引发一系列纠纷,如析产、离婚协议的执行、赠与的撤销或过户问题、精神赔偿以及一方擅自转移财产或恶意抵押等行为。 4、对于特殊类型的房产,如公租房、房改房、集资房、回迁房、央产房及经济适用房,可能涉及到承租人变更、超标问题、产权证办理困难、买卖无效、无法上市转让等一系列复杂问题。 5、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卖方可能因无权处分、无权代理、阴阳合同或逾期付款而主张合同无效或解除;而买方则可能要求过户、违约赔偿或依据善意取得原则要求履行合同,也可能因新政或不可抗力要求无责解约。 6、征收、拆迁过程中,可能涉及拆迁协议的有效性、拆迁行为的合法性、安置房的分割、居住权的确认、空挂户权益保护以及权利人去世后利益分割等问题。 7、小产权房、宅基地房买卖存在诸多法律风险,如合同无效及赔偿问题;以房产买卖作为抵押的民间借贷可能涉及经济类犯罪行为;冒名登记与善意取得之间的冲突;以及工程承包挂靠、劳务分包等产生的工程款结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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