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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物品被损害,责任要怎样认定

时间:2026.08.25 标签: 损害赔偿 消费权益 阅读:1307人
律师解析:
他人物品被损害,责任认定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定。
通常按过错责任原则,谁有错谁担责。要是行为人故意或过失弄坏物品,就要承担赔偿责任。比如有人故意砸坏别人的车,就得赔车辆维修等费用。
要是多人都有过错,就得区分各自过错程度。像两人打闹时碰坏第三人花瓶,要依据两人行为对损害结果的原因力大小确定责任比例。
特殊情况下,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比如从事高度危险作业致他人物品损害,不管作业人有无过错,都要担侵权责任。像高压输电线路弄坏他人电器,供电方一般要赔偿
也可能适用公平责任原则。双方对损害发生都无过错时,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比如地震等不可抗力下,邻居家物品被自家掉落物品砸坏,双方都没错,可适当分担损失。
若涉及物件致人损害,像建筑物上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弄坏他人物品,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的,要担侵权责任。遇到这类情况,受损方要及时收集证据,和责任方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胡打闹时,不小心碰坏了小丽的花瓶。小丽要求两人赔偿全部损失,小朱和小胡则认为应根据各自过错分担。同时,小静家的高压电线致使小许家电器损坏,小静称自己无过错拒绝赔偿。另外,地震时小何家中物品掉落砸坏邻居物品,邻居要求小何赔偿,小何认为双方都无过错不应自己承担。

案情分析:

1、小朱和小胡打闹碰坏小丽花瓶,属于多人过错导致物品损坏,应根据两人行为对损害结果的原因力大小确定责任比例,而非小丽要求的全部赔偿。
2、小静家高压电线致使小许家电器损坏,属于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物品损害,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小静应承担赔偿责任。
3、地震时小何家物品掉落砸坏邻居物品,双方对损害发生都无过错,可根据公平责任原则,由双方适当分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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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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