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离婚期间一方死亡,关键在于确定双方婚姻关系是否解除。
如果双方已完成
离婚登记,或者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已生效,那婚姻关系就解除了。这时一方死亡,另一方没有
继承权,死者财产按
法定继承处理。
法定继承顺序里,第一顺序有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
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才由
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要是双方还在
离婚诉讼中,法院没作出离婚判决,或者判决没生效,婚姻关系就还
存续。生存一方作为配偶,是第一顺序继承人,能参与死者
财产分配。
分割财产时,得先区分
夫妻共同财产和死者
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归生存一方,另一半是死者遗产,由包括生存一方在内的
法定继承人一起继承。另外,如果死者生前立了合法有效的
遗嘱,财产分配就得按遗嘱来。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丽因感情不和决定离婚。小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受理后尚未作出判决,此时小朱突发意外死亡。小丽认为自己作为配偶有权继承小朱的财产,而小朱的父母则认为两人正在离婚,小丽不应有继承权,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由于法院尚未作出离婚判决,此时小朱和小丽的婚姻关系仍然存续,根据法律规定,小丽作为配偶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参与小朱财产的分配。
2、在分割财产时,需先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小朱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归小丽所有,另一半作为小朱的遗产,由小丽、小朱的父母共同继承。若小朱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则应按照遗嘱进行财产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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