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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行医该受到什么处罚

时间:2026.08.19 标签: 医疗纠纷 非法行医纠纷 阅读:1385人
律师解析:
非法行医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开展医疗活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还会并处或单处罚金;要是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里说的“情节严重”,包含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后又再次非法行医;还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如果非法行医不构成犯罪,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会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还能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另外,非法行医者给就诊人造成人身损害的,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就诊人能通过民事诉讼,要求非法行医者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损失。所以大家看病一定要选择有资质的医疗机构,避免自身权益受损。

案情回顾:

小朱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却擅自开展医疗活动。他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为患者小胡治病,导致小胡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出现一般功能障碍。小朱此前已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此次仍继续非法行医。小胡发现后,要求小朱承担赔偿责任,小朱拒绝,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擅自从事医疗活动,且使用不符合标准的卫生材料,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还在被行政处罚两次后再次非法行医,符合“情节严重”情形,其行为构成非法行医罪,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2、若不构成犯罪,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责令小朱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可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3、小朱对小胡造成人身损害,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小胡可通过民事诉讼要求小朱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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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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