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
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云南宏鑫律师事务所主任
优秀检察官等 1项荣誉
18183690993
律师简介:陈新华,男, 1979年7月生,彝族,本科学历。2004年12月进入云南省德宏州梁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先后任职务犯罪预防科科长、公诉科科长、检委会委员;2012年12月调入云南省德宏州芒市人民法院,任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工作期间多次被评为优秀检察官、优秀公务员。2016年2月辞职后加盟云南宏鑫律师事务所,任事务所副主任,刑事行政业务部主任,刑事专职律师。 陈新华律师先后从事刑事业务工作11年,办理各类刑事案件1000多件,法律功底扎实,业务熟练,工作认真负责,因其具有长期在检、法两院办理刑事案件的工作经历,现专职从事刑事辩护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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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私自用款违反合伙协议和法律规定。若合伙协议有约定,按约定处理,要求退款担责;协议无约定,其他合伙人可要求返还用款,造成损失的要求赔偿。可先沟通协商,让其说明用途还钱,协商不成,收集财务记录、交易凭证等证据,走法律途径向法院起诉退款并赔偿。

合伙人与合伙企业进行交易需依合伙协议约定或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若合伙协议有规定,按约定处理;若未约定,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否则该交易可能被认定无效,给合伙企业或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合伙企业财产纠纷一般适用三年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之日起算。若自权利受损起超二十年,法院不予保护,特殊情况可依申请延长。诉讼时效期间内,若有权利人提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等情形,时效中断并重新计算。发生纠纷应及时维权,防因时效问题失胜诉权。

若合伙人故意算不清账,可先与合伙人沟通,明确要求其提供准确账目并说明情况,尝试协商解决。若沟通无果,可收集相关合伙协议、交易记录、财务凭证等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合伙做生意前期垫资,可在合伙协议中明确垫资事项,包括金额、用途、返还方式和时间等,以保障垫资方权益。若未签协议,垫资方要保存好相关凭证,如转账记录、发票等,以便在出现纠纷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