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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出嫁后土地的抚养归属是谁

时间:2026.08.17 标签: 征地拆迁 土地承包 阅读:1208人
律师解析:
出嫁女儿土地权益归属问题,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农村土地承包以户为单位。
要是女儿出嫁后,户口没迁出原村集体,她还是原承包户成员,依旧享有原土地的承包权益,承包经营权不会因出嫁丧失。
倘若女儿出嫁后,户口迁到了新的村集体,还在新集体取得了承包地,那她在原村集体的承包地可能会被收回。因为农村土地承包遵循“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原则,一个人不能同时在两个村集体拥有承包地。
要是女儿出嫁后,户口迁入设区的市,还转为非农业户口,按照法律规定,就得把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地。
所以,确定女儿出嫁后土地权益归属,要综合考虑户口迁移情况、新居住地是否重新分配土地等因素。遇到这类问题,可先和村集体沟通协商;若协商不成,可申请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仲裁;还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案情回顾:

小朱是某村村民,婚后户口未迁出原村集体。村里以她已出嫁为由,欲收回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小朱认为自己仍是原承包户成员,应享有土地承包权益,双方产生争议。另外,小胡出嫁后户口迁入新的村集体并取得了承包地,但原村集体未收回她在原村的承包地,新老村集体就土地权益问题也出现了矛盾。

案情分析: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农村土地承包以户为单位。像小朱这种出嫁后户口未迁出原村集体的情况,她仍是原承包户成员,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因出嫁而丧失,村里不应收回其承包地。
2、对于小胡,因为她在新的村集体取得了承包地,按照“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原则,一个人不能同时在两个村集体拥有承包地,所以原村集体有权收回她在原村的承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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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杰鑫律师

河南星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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