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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出嫁后土地的抚养归属是谁

时间:2026.08.17 标签: 征地拆迁 土地承包 阅读:1208人
律师解析:
出嫁女儿土地权益归属问题,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农村土地承包以户为单位。
要是女儿出嫁后,户口没迁出原村集体,她还是原承包户成员,依旧享有原土地的承包权益,承包经营权不会因出嫁丧失。
倘若女儿出嫁后,户口迁到了新的村集体,还在新集体取得了承包地,那她在原村集体的承包地可能会被收回。因为农村土地承包遵循“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原则,一个人不能同时在两个村集体拥有承包地。
要是女儿出嫁后,户口迁入设区的市,还转为非农业户口,按照法律规定,就得把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地。
所以,确定女儿出嫁后土地权益归属,要综合考虑户口迁移情况、新居住地是否重新分配土地等因素。遇到这类问题,可先和村集体沟通协商;若协商不成,可申请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仲裁;还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案情回顾:

小朱是某村村民,婚后户口未迁出原村集体。村里以她已出嫁为由,欲收回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小朱认为自己仍是原承包户成员,应享有土地承包权益,双方产生争议。另外,小胡出嫁后户口迁入新的村集体并取得了承包地,但原村集体未收回她在原村的承包地,新老村集体就土地权益问题也出现了矛盾。

案情分析: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农村土地承包以户为单位。像小朱这种出嫁后户口未迁出原村集体的情况,她仍是原承包户成员,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因出嫁而丧失,村里不应收回其承包地。
2、对于小胡,因为她在新的村集体取得了承包地,按照“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原则,一个人不能同时在两个村集体拥有承包地,所以原村集体有权收回她在原村的承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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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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