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
关键词:房产律师-北京房产律师-房地产专业律师 靳双权,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房产律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与房地产法律相关的教学研究与诉讼实践工作。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在房地产领域及延伸的婚姻、继承、拆迁等与房产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主要办理的案件类型包括: 1、借名购房行为中,涉及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及商品房的购买。当出资人主张房屋的确权、过户、赔偿或以房抵债时,可能需解除借名合同;而出名人可能主张合同无效,要求排除妨害并返还房屋。 2、在继承问题上,因自书、代书、见证、公证遗嘱、联合遗嘱、打印遗嘱存在的瑕疵,可能导致其被诉为无效或部分无效;时效问题可能导致诉权的丧失;子女参与翻建房屋可能要求确认共有权;而赠与合同与遗嘱之间的冲突则可能产生适用上的纠纷。 3、婚姻关系中,涉及到房产的购置、赠与、贷款等问题,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都可能引发一系列纠纷,如析产、离婚协议的执行、赠与的撤销或过户问题、精神赔偿以及一方擅自转移财产或恶意抵押等行为。 4、对于特殊类型的房产,如公租房、房改房、集资房、回迁房、央产房及经济适用房,可能涉及到承租人变更、超标问题、产权证办理困难、买卖无效、无法上市转让等一系列复杂问题。 5、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卖方可能因无权处分、无权代理、阴阳合同或逾期付款而主张合同无效或解除;而买方则可能要求过户、违约赔偿或依据善意取得原则要求履行合同,也可能因新政或不可抗力要求无责解约。 6、征收、拆迁过程中,可能涉及拆迁协议的有效性、拆迁行为的合法性、安置房的分割、居住权的确认、空挂户权益保护以及权利人去世后利益分割等问题。 7、小产权房、宅基地房买卖存在诸多法律风险,如合同无效及赔偿问题;以房产买卖作为抵押的民间借贷可能涉及经济类犯罪行为;冒名登记与善意取得之间的冲突;以及工程承包挂靠、劳务分包等产生的工程款结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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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且未付费使用其专利属侵权行为。依据《专利法》,专利权人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如停止制造、销售等行为,还可要求赔偿损失。赔偿数额按权利人实际损失确定,难确定时按侵权人获利确定,或参照许可使用费倍数合理确定。故意侵权情节严重的,可处一至五倍赔偿。情节严重的,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刑事追责。

当专利被认定没有创造性时,不同阶段有不同应对措施。审查阶段收到审查意见通知书,可在规定期限内意见陈述,结合现有技术说明具备创造性的理由,补充相关证据,也可修改权利要求书突出区别特征。专利已授权,他人提起无效宣告请求,要积极应对,准备材料参与口审。专利权人认为被误判,可通过行政诉讼争取权利。

窃取他人技术申请的专利通常无效。《专利法》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要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申请人须为合法权利人,窃取他人技术者不具申请合法基础。被窃取技术的权利人可通过法律维权,向专利行政部门请求宣告专利无效,也能追究窃取者侵权责任,要求赔偿,符合条件时窃取者或担刑责。

通常专利权过期后无需支付许可费用。专利权有法定保护期限,发明专利权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10年、外观设计专利权15年,均自申请日起算。保护期内,他人使用需获许可并付费。过期后,专利技术进入公有领域,可免费使用。但专利有效期内签许可合同且有特殊约定的,依合同处理。

专利申诉出结果的时间因情况而异。对专利局驳回申请决定不服请求复审,专利复审委员会一般会在收到请求后的8-24个月左右作出决定。若对复审决定不服起诉至法院,一审通常6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延长;启动二审程序,法院应在3个月内审结。实际时间受案件复杂程度、专利类型等因素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