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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过了没去办理怎么算

时间:2026.08.14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阅读:1204人
律师解析:
离婚冷静期过了没去办离婚登记,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自愿离婚,要签书面离婚协议,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并发《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那天起30天内,要是有一方不想离了,能拿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到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还得亲自填《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后,会发《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把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存档。
离婚冷静期结束后30天内,双方没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同样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要是之后双方还想离婚,就得重新申请离婚登记,重新走离婚冷静期等程序。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许因感情不和决定离婚,他们签订了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受理并发放了《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内双方均未撤回申请,但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两人因各种原因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之后两人又因财产分割问题产生争议,小朱认为应按原离婚协议执行,小许则觉得要重新协商。

案情分析: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可撤回申请。本案中冷静期内双方未撤回,此阶段符合规定。
2、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所以此次离婚申请已撤回,若双方仍想离婚,需重新申请离婚登记并再次经历离婚冷静期等程序。原离婚协议也因申请撤回而未生效,财产分割需重新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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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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