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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债权让与需通知债务人么

时间:2026.08.13 标签: 债权债务 债务债权 阅读:813人
律师解析:
债权让与要通知债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债权人转让债权时,若未通知债务人,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这表明,债权让与不用债务人同意,但通知是对债务人生效的必要条件。
通知是为保护债务人利益,让其知晓债权流转情况,防止债务人因不知情继续向原债权人履行债务,出现履行无效或重复履行的风险。一般由债权人通知,不过某些情况下,受让人也能通知,但要证明债权转让的真实性。
法律没明确规定通知方式,书面、口头都行。为避免纠纷,建议用书面形式并保留证据。通知到达债务人,债权让与就对债务人产生效力,债务人要向受让人履行债务。若没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向原债权人履行债务,履行行为依然有效,受让人只能向让与人主张权利

案情回顾:

小朱对小何享有一笔债权。小朱将该债权转让给了小丽,然而小朱并未通知小何债权已转让一事。之后小何按照以往约定向小朱履行了债务。小丽得知后要求小何再向自己履行债务,小何认为自己已完成履行,不愿再向小丽履行,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本案中小朱转让债权未通知小何,所以该债权转让对小何不产生效力。
2、通知的目的是保护债务人利益,避免其因不知情而履行无效或重复履行。小何按原有约定向小朱履行债务,其履行行为有效。
3、由于转让未通知小何,小丽只能向让与人小朱主张权利,而不能要求小何再次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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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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