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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都同意离婚财产分配怎么办

时间:2026.08.10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1492人
律师解析:
双方都同意离婚,且对财产分配达成一致,可协议离婚
第一步是签订书面离婚协议,明确财产分配方案。财产包括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婚姻存续期间所得,像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个人财产是一方的婚前财产。签协议时,要保证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内容要合法,不能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权益。
第二步,双方带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会审查证件、证明材料,并询问相关情况。从收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起三十天内,若一方反悔,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回执单,到受理机关撤回申请,亲自填《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核实后,会发《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相关材料存档。
第三步,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天内,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发证,此时婚姻关系解除,财产分配按离婚协议执行。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决定离婚,双方就财产分配达成一致。他们签订了书面离婚协议,明确了财产分配方案。之后两人携带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然而,在离婚冷静期内,小朱反悔不想离婚,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小丽却认为应按原计划继续离婚,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双方同意离婚且对财产分配达成一致可协议离婚,小朱和小丽签订离婚协议的行为符合协议离婚的前置要求。
2、离婚冷静期内,任何一方有权反悔并撤回离婚申请,小朱撤回申请的行为是合法的。小丽虽有异议,但无法强制继续进行离婚登记,只能通过其他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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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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