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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进行医疗事故鉴定要提供什么材料

时间:2026.08.09 标签: 医疗纠纷 医疗事故鉴定 阅读:1115人
律师解析:
医疗事故鉴定时,医患双方提供的材料不同。
医疗机构要提供这些材料:一是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二是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等病历资料原件;三是抢救急危患者,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四是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等实物,或者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作出的检验报告;五是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患者要提供的材料包括:身份证明;若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能证明医疗过程的相关病历资料,像门(急)诊病历、住院病历复印件(需医院盖章确认)。
医患双方都应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要是医疗机构无正当理由未如实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无法进行,就要承担责任。所以,双方都要重视材料提交,确保鉴定顺利开展。

案情回顾:

小朱因身体不适到某医院就诊,治疗一段时间后病情未见好转,小朱认为医院存在医疗事故,要求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医院却未按规定提供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小朱提供了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以及医院盖章确认的门(急)诊病历、住院病历复印件等材料。双方就医疗事故鉴定所需材料问题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相关规定,医疗机构需提供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封存保留物品的检验报告等材料,患者需提供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相关病历资料等。本案中,小朱已按要求提供材料,而医院未如实提供规定材料。
2、医疗机构无正当理由未依照规定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导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能进行的,应当承担责任。所以该医院应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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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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