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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人身损害赔偿适用何种诉讼时效

时间:2026.08.08 标签: 损害赔偿 人身侵权 阅读:981人
律师解析:
人身损害赔偿请求适用三年诉讼时效,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之日起算。若法律另有规定,按规定执行。
不过,特殊情形下,从权利受损之日起超二十年的,法院不予保护。若有特殊情况,法院可依权利人申请决定延长。
在诉讼时效最后六个月内,若因不可抗力、无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法定代理人等障碍,无法行使请求权,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原因消除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届满
并且,当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等,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
对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受害者要留意诉讼时效,防止因时效经过失去胜诉权。发生人身损害后,应尽快收集证据,和对方协商赔偿。协商不成,要在诉讼时效内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权。

案情回顾:

小朱在一次意外中被小胡撞伤,身体受到损害。小朱当时未向小胡索赔,一段时间后才想起此事。在诉讼时效期间快满时,小朱因突发疾病住院无法行使请求权。疾病康复后,小朱发现诉讼时效已过,双方就赔偿问题产生争议,小胡认为诉讼时效已过无需赔偿,小朱则觉得应得到赔偿。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人身损害赔偿适用三年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算。小朱被小胡撞伤,应在知晓权利受损时起三年内主张赔偿。
2、在诉讼时效最后六个月内,小朱因突发疾病住院属于不可抗力,导致不能行使请求权,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若小朱在该期间内主张权利,仍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若超过此期限,可能会丧失胜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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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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