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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女子绝症赔偿金怎么算

时间:2026.08.08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阅读:815人
律师解析:
绝症赔偿金指的是因患绝症拿到的赔偿款项,像医疗事故赔偿、人身损害赔偿等。在离婚案件里,它的归属和分割要依据法律规定来判断。
按照《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一方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绝症赔偿金本质是对个人身体伤害的补偿,有特定的人身属性,主要用于保障受害者后续的治疗和生活。所以,通常会认定为女方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举个例子,女方因医疗事故获得的赔偿款,是对她身体伤害的弥补,和夫妻共同财产无关,男方不能主张分割。不过,如果女方自愿把部分赔偿金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法律是允许的。
另外,要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财产有书面约定,并且约定该赔偿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就按照约定来分割。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小丽被诊断出绝症,后因医疗事故获得一笔赔偿金。小朱在与小丽离婚时,要求分割这笔赔偿金,认为这是夫妻共同财产。小丽则认为该赔偿金是对自己身体伤害的补偿,应属于个人财产,不同意分割。

案情分析:

1、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小丽因医疗事故获得的绝症赔偿金,是对其身体伤害的弥补,具有特定人身属性,主要用于保障她后续治疗和生活,所以通常应认定为小丽个人财产,小朱无权要求分割。
2、若小丽自愿将部分赔偿金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法律不禁止。另外,若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书面约定,且约定该赔偿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应按照约定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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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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