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医疗事故责任精选解答 > 具备什么条件才算得上医疗事故

具备什么条件才算得上医疗事故

时间:2026.08.06 标签: 医疗纠纷 医疗事故责任 阅读:1473人
律师解析: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疗事故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构成医疗事故得满足五个条件。
其一,主体要合法。需是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以及依法取得执业资格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其二,行为有违法性。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其三,主观上有过失。医务人员应当预见自己行为可能产生不良后果,却因疏忽没预见,或虽预见但轻信能避免,以致不良后果发生。
其四,造成了患者人身损害。像死亡、残疾、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等都算损害后果。
其五,过失行为和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即损害后果是由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直接造成的。
只有同时具备这五个条件,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要是遇到疑似医疗事故的情况,患者可收集相关证据,和医院协商,若协商不成,还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案情回顾:

小朱因身体不适前往某医院就诊,该医院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为其诊治的医生小胡也具备执业资格。小胡在诊断过程中,违反诊疗护理规范,没有仔细询问小朱过往病史,就开具了药物。小朱服药后出现严重过敏反应,身体受到极大损伤。小朱认为这是医疗事故,要求医院赔偿,而医院认为小朱过敏可能是自身特殊体质导致,不构成医疗事故。

案情分析:

1、该医院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小胡是具备执业资格的医务人员,满足医疗事故主体条件。
2、小胡违反诊疗护理规范,行为具有违法性。
3、小胡未仔细询问病史,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
4、小朱服药后身体受到损伤,造成了人身损害。
5、小朱的损伤是由于小胡违反规范开具药物直接导致,过失行为与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因此,此次事件构成医疗事故,医院应承担相应责任。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