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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民法典规定的侵权责任是什么

时间:2026.08.05 标签: 损害赔偿 其他侵权 阅读:1443人
律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经施行,其中侵权责任编规定了侵权责任相关内容。
侵权责任是民事主体实施侵权行为后要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一般侵权责任有四个构成要件,分别是加害行为、损害事实、加害行为和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以及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过错责任原则下,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并造成损害的,要承担侵权责任。若法律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而其又无法证明自己无过错,也需承担责任。无过错责任原则下,只要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管有无过错,只要法律规定应担责,就得依照规定执行。
侵权责任承担方式有多种,像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这些方式能单独用,也能合并用。
对于特殊侵权行为,比如产品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医疗损害责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等,民法典有专门规定来明确责任承担和赔偿等问题。若遇到侵权纠纷当事人可依据具体情况,对照民法典相关规定维护自身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在公园散步时,被小胡饲养的未拴绳宠物狗撞倒,导致小朱膝盖擦伤、手臂淤青。小朱要求小胡承担赔偿责任,小胡却认为自己的狗只是不小心碰到小朱,并非故意为之,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胡的宠物狗撞倒小朱,这构成了加害行为,小朱膝盖擦伤、手臂淤青属于损害事实,且两者存在因果关系。小胡作为宠物狗的饲养人,对狗有管理义务,其未拴绳导致事故发生,主观上存在过错,符合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规定,在过错责任原则下,小胡因过错侵害小朱的民事权益造成损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小朱可要求小胡以赔偿损失等方式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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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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