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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共同侵权责任如何承担

时间:2026.08.01 标签: 损害赔偿 人身侵权 阅读:1482人
律师解析:
未成年人共同侵权责任承担分不同情形。
若未成年人有财产,按照《民法典》,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先从本人财产支付赔偿费用。在共同侵权里,各侵权未成年人按过错程度,用本人财产承担对应赔偿责任。要是本人财产不够赔偿,监护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要是未成年人无财产,就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多个未成年人共同侵权时,各监护人一般根据各自未成年人过错程度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若难以确定责任大小,就平均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学校等教育机构若对未成年人共同侵权行为有过错,也要担责。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等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人身受损,教育机构承担过错推定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等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人身受损,教育机构承担过错责任
遇到未成年人共同侵权纠纷,可先确定未成年人有无财产,明确责任承担主体。若涉及教育机构,判断其是否存在过错。若协商赔偿不成,可收集证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案情回顾:

小朱、小胡、小许均为未成年人,在学校课间追逐打闹时,小朱将小胡推倒,小胡又撞到了小许,导致小许受伤,产生了一定的医疗费用。小朱和小胡家庭经济状况较好,有个人财产;小许家长要求小朱和小胡赔偿全部费用,而小朱和小胡的监护人认为应按孩子过错程度承担。同时,小许家长认为学校管理存在过错,学校则认为自己无责

案情分析:

1、由于小朱和小胡有个人财产,应按照其过错程度,从本人财产中支付对小许的赔偿费用;若财产不足,其监护人需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2、若难以确定小朱和小胡责任大小,则平均承担赔偿责任。
3、小许在学校学习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若存在过错,需承担相应责任。因小朱、小胡、小许若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学校承担过错推定责任;若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学校承担过错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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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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