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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离婚协议还要去当地民政局吗

时间:2026.07.31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阅读:1307人
律师解析:
签了离婚协议后,要去当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自愿离婚,要签书面离婚协议,然后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是夫妻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书面文件,是办理离婚登记必备的。不过,光有离婚协议还不行,必须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一般是当地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发《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那天起,有三十天冷静期。这期间,任何一方反悔,都能持相关证件材料,到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还要亲自填《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冷静期结束后的三十天内,双方要带规定的证件和材料,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符合条件,就会登记并发给离婚证。这时,婚姻关系才正式解除。
建议夫妻双方在决定离婚前,充分沟通,慎重考虑。办理离婚登记时,提前准备好所需证件和材料,避免耽误时间。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因感情不和决定离婚,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约定好了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但小丽认为签了协议婚姻关系就解除了,不想去当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小朱则坚持要按规定去办理。两人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后,需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仅有离婚协议不能完成离婚程序,所以小朱的要求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2、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起三十日冷静期内,任一方反悔可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才予以登记,婚姻关系才正式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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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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