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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中断中止以何种方式计算

时间:2026.07.31 标签: 债权债务 债务债权 阅读:1004人
律师解析:
诉讼时效中断和中止计算方式不同。
先说诉讼时效中断。在诉讼时效期间内,若发生法定事由,已过的时效期间就无效了。待中断事由消除,诉讼时效重新起算。依据《民法典》,像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等,都会引起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时效重新计算。比如债权人债务人主张还款,主张还款行为发生时,之前已过的时效作废,从主张之日重新算。
再看诉讼时效中止。在诉讼时效最后六个月内,因法定事由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时效计算会暂时停止。法定事由有不可抗力、无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法定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等。自中止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时效期间届满。例如,在时效最后六个月发生地震等不可抗力,权利人无法行使权利,时效暂停,地震影响消除后,再继续算六个月时效。
遇到相关问题,权利人要留意时效情况。若想中断时效,可及时向义务人主张权利、提起诉讼等;若遇到可能导致中止的情况,要保存好相关证据,待中止原因消除后继续计算时效。

案情回顾:

小朱借给小胡一笔钱,约定还款日期已过,小朱一直未催款。过了一段时间,小朱向小胡主张还款,小胡却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拒绝还款。小朱认为自己主张还款后诉讼时效应重新计算。另外,小许欠小丽钱,在诉讼时效最后六个月内发生了洪水,小丽无法联系小许催款,洪水过后小许也以诉讼时效已过抗辩,小丽则认为应按诉讼时效中止处理。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小朱向小胡主张还款属于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即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所以之前经过的诉讼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应从主张还款之日起重新计算诉讼时效,小胡的抗辩不成立。
2、小许和小丽的情况中,在诉讼时效最后六个月内发生洪水这一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小丽不能行使请求权,符合诉讼时效中止的条件。自洪水影响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才届满,小许以诉讼时效已过抗辩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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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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