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如何认定
时间:2026.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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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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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销售
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怎么认定,有几个方面得考虑。
先看主体,这种行为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都行。只要实施了销售行为,都能成为主体。
客观方面,表现为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且销售金额
数额较大。“销售”形式多样,像批发、零售、代销等都算。“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就是没经
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用了和其注册商标相同
商标的商品。“数额较大”有明确司法标准。
主观方面,
行为人得“明知”。“明知”包括确切知道和应当知道。司法实践里,有几种情况可认定为“明知”:一是知道自己卖的商品上注册商标被涂改、调换或覆盖;二是因卖假冒注册商标商品受过
行政处罚或承担过
民事责任,又卖同一种假冒商品;三是
伪造、涂改
商标注册人授权文件,或知道文件被伪造、涂改;还有其他知道或应当知道是假冒商品的情形。
要是销售金额数额较大,就构成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要承担
刑事责任。没达到入罪标准,也会面临
民事侵权赔偿和行政处罚。所以商家在销售商品时,得严格审查商品来源和商标情况,避免触碰法律红线。
案情回顾:小许经营一家商店,销售各类商品。小胡发现小许店内部分商品的注册商标存在涂改痕迹,疑似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便向相关部门举报。经调查,小许销售的部分商品确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且销售金额较大,但小许称自己并不“明知”这些商品是假冒的。
案情分析:1、在主体上,小许作为个体经营者,实施了销售行为,符合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行为的主体要求。
2、客观方面,小许销售了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商标的商品,且销售金额数额较大。
3、主观方面,小许销售的商品注册商标被涂改,符合可认定“明知”的情形,即使其声称不知,也可认定其主观上存在“明知”。若销售金额达到入罪标准,小许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需承担刑事责任;未达入罪标准,也会面临民事
侵权赔偿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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