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其他侵权精选解答 > 高空坠物过错推定法律责任如何认定

高空坠物过错推定法律责任如何认定

时间:2026.07.27 标签: 损害赔偿 其他侵权 阅读:1256人
律师解析:
高空坠物过错推定责任认定,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要是能确定具体侵权人,那侵权人就得承担侵权责任,这遵循的是过错责任原则,也就是谁实施侵权行为致他人受损,谁就担责。
要是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除了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要给予补偿。这属于过错推定责任,在无法明确侵权人时,就推定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有过错,要承担补偿责任。不过,若这些使用人能拿出证据证明自己不可能是侵权人,像事发时不在建筑物内,就能免责。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要是没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比如没设置警示标识、没排查可能坠落的物品,就得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在高空坠物案件里,受害人要证明损害事实,以及损害和高空坠物存在因果关系。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要证明自己无过错。法院会根据各方提供的证据,综合判断责任归属和承担方式。
建议受害人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现场照片、证人证言等。建筑物使用人应积极配合调查,准备好能证明自己无过错的证据。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安全保障措施,定期排查隐患,避免因未履行义务而担责。

案情回顾:

小许路过一栋居民楼时,被高空坠落的花盆砸伤。小许向警方报案并就医治疗,产生了医疗费用。由于无法确定花盆具体是从哪一户坠落的,小许将该栋楼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都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损失。部分使用人辩称事发时自己不在家,不应承担责任。同时,小许认为该楼的物业服务企业未设置警示标识,也应承担责任。

案情分析: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本案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除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应给予补偿。那些能证明事发时不在建筑物内的使用人可免责。
2、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若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如未设置警示标识,应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小许需证明损害事实及损害与高空坠物存在因果关系,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要证明自己无过错,法院会综合判断责任归属和承担方式。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