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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女方工资少要怎样分割财产

时间:2026.07.24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986人
律师解析:
离婚财产分割不是只看双方工资收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通常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要分割。
双方可先自行协商共同财产分割,按自愿、公平原则达成一致。要是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
就算女方工资少,只要是婚姻存续期间收入,都属夫妻共同财产,女方能主张平等分割。若女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对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离婚时可向对方请求补偿,对方应给予补偿。
另外,若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离婚分割财产时,对该方可少分或不分。
总之,工资少不影响女方离婚时主张合理分割财产。必要时,女方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结婚多年,小朱工资较高,小丽工资较低。二人因感情破裂决定离婚,在财产分割上产生争议。小朱认为自己工资高应多分财产,小丽则主张平等分割。双方协商无果,遂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分割。虽小丽工资少,但婚姻存续期间收入属共同财产,她有权主张平等分割。
2、若小丽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小朱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离婚时有权向小朱请求补偿。
3、若存在一方隐藏、转移等损害另一方财产权益的行为,对该方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所以小丽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财产分割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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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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