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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离婚且生了孩子应获得什么赔偿

时间:2026.07.17 标签: 婚姻家庭 子女抚养 阅读:1437人
律师解析:
女儿离婚还带着孩子,赔偿情况得看具体情况。要是对方有重婚、和别人同居家暴、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法定过错,女儿作为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包括物质和精神两方面。物质赔偿就是过错行为造成的实际财产损失,像家暴后的医疗费;精神赔偿则是补偿无过错方的精神痛苦。
子女抚养上,要是女儿拿到抚养权,对方得给抚养费。抚养费给多少,要根据孩子实际需求、父母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来定。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月收入的一定比例给;没固定收入的,参考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先由双方商量着分;商量不拢,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来判。要是女儿在家庭里照顾孩子、老人付出多,离婚时还能向对方要补偿。大家遇到具体问题拿不准,最好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许离婚,二人育有孩子。小朱认为小许在婚姻中存在与他人同居的过错行为,要求小许进行损害赔偿,并希望获得孩子抚养权,让小许支付抚养费。同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小朱觉得自己在家庭中承担较多抚育子女、照料老人义务,应得到补偿。小许则不承认自己有过错,对赔偿和财产分割有不同意见。

案情分析:

1、若小许确实存在与他人同居的法定过错情形,小朱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按实际财产损失算,精神损害赔偿是对小朱精神痛苦的补偿。
2、若小朱获得孩子抚养权,小许应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抚养费数额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3、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会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若小朱承担较多家庭义务,有权向小许请求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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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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