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事务、刑事辩护、行政类
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云南宏鑫(盈江)律师事务所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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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张雯雯律师,女,1988年生,法学硕士。云南宏鑫(盈江)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个人发表2篇学术论文由CNKI中国知网收录。硕士毕业后于云南星震(芒市)律师事务所实习与执业,担任主任助理及律师,专职办理婚姻家庭、民商事、行政、刑事等案件。2016年12月加入云南宏鑫律师事务所,专业办理刑事辩护、行政诉讼案件,2021年12月作为总所派驻至云南宏鑫(瑞丽)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瑞丽分所负责人(律所主任)。2025年5月作为总所派驻云南宏鑫(盈江)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盈江分所负责人(律所主任)。 曾任及现任德宏州统计局、瑞丽市住房及城乡建设局、德宏州公安局等多家行政单位、企业的法律顾问。律师执业期间,参与协调处理社会影响较大的芒市糖厂职工维权事宜、蔗农索要甘蔗款事宜。受邀至三台乡政府、芒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德宏州**宣传部、芒市总工会、芒市妇联、德宏后谷咖啡有限公司、德宏小匡粮油食品有限公司等政府、企事业单位开展多场法律宣传讲座。 2019年9月25日被云南省司法厅、云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评选为“云南省首届法援好人”;2019年5月被云南省律师行业党委评选为“优秀共产党员”;2020年6月被云南省律师行业党委、云南省律师协会评选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先进个人。” 2)专长: 刑事辩护、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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侮辱罪与诽谤罪想象竞合时,应按“从一重罪处断”原则处理。即比较两罪的法定刑,结合具体犯罪情节和危害程度,选择处罚较重的罪名来定罪量刑。以确保犯罪行为受到与其罪责相适应的制裁,彰显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公司商誉被严重侵权,可先收集侵权证据,如网络言论截图、视频音频等。然后与侵权方沟通协商,要求其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并赔偿损失。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公司合法权益,要求侵权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名誉权侵权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标准需综合多方面因素确定。法院会考量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以此判定赔偿数额。

离婚时,若一方构成诽谤罪,另一方可以得到赔偿。因诽谤行为给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或财产损失的,受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同时,诽谤罪属于刑事自诉案件,受害人可通过刑事诉讼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也能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若有人造谣但没证据,可先收集间接证据,如网络言论截图、证人证言等。还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请求其协助调查收集证据。若造谣行为对自身名誉等造成损害,可在有一定证据后,通过民事诉讼要求造谣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