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刑事辩护、金融保险
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上海市海华永泰(沈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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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隋常有律师 上海市海华永泰(沈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青年律师发展委员会主任,执业十年,累计承办各类案件逾千件。 长期专注刑事案件侦查阶段辩护与民商事应诉策略研究,形成以“刑事黄金救援”与“民事应诉策略”为核心的专业服务体系。 在刑事领域,重点介入刑事拘留至审查逮捕期间的“黄金37天”关键窗口期,围绕律师会见、取保候审申请、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提交以及侦查阶段辩护策略制定开展工作。多年刑事实务经验基础上,逐步形成案件快速研判、羁押风险评估、取保可行性分析及侦查阶段辩护方案制定体系,通过及时会见了解案件真实情况,分析证据结构及法律风险,依法为当事人争取取保候审、不批准逮捕及后续从轻处理机会。 重点办理罪名包括: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诈骗罪、开设赌场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故意伤害罪、职务类犯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组织**罪等刑事案件。 执业过程中始终坚持“刑事案件越早介入越有价值”的理念,重点关注案件初期的程序性救济与实质性辩护工作,力求在案件定性、强制措施变更及案件走向形成之前完成有效法律介入。 除刑事业务外,同时专注民商事案件被告方代理及应诉策略制定。 相较于传统诉讼代理模式,更注重从案件整体风险控制角度进行系统规划。针对收到起诉状、法院传票、财产保全裁定、执行风险提示等情形,围绕证据审查、抗辩路径设计、责任比例控制、财产风险防范及和解谈判策略等方面制定整体应诉方案。 在民商事案件办理过程中,强调“结果形成于开庭之前”的应诉理念。重点关注案件受理后的黄金答辩期,通过对证据链条、诉讼请求、法律适用依据以及程序合法性的系统分析,寻找影响案件结果的关键抗辩点,帮助委托人避免/降低败诉风险、减少责任承担及控制潜在损失。 主要办理合同纠纷应诉、民间借贷纠纷应诉、股权纠纷、公司控制权争议、企业经营纠纷及其他民商事争议案件,尤其注重为企业经营者、高净值个人提供诉讼风险防控与应诉策略服务。 执业区域以辽宁省特别是沈阳市为中心,深度熟悉本地刑事司法实践及民商事审判环境,能够根据案件特点为当事人提供具有针对性的法律解决方案。 本人始终秉持专业、审慎、负责的执业理念。案件结果受案件事实、证据状况、法律适用及司法实践等多重因素影响,不作结果性承诺。接受委托前,将结合具体案情进行充分分析研判,并就案件风险、处理路径及可行方案向委托人进行全面说明,协助委托人作出理性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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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继承可让他人代处理,但条件严格。一般继承人放弃继承要书面告知遗产管理人或其他继承人,委托他人代表示需合法授权委托。诉讼中,继承人口头放弃继承要做笔录并签名,委托他人需特别授权。无民事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法定代理人不能代其放弃继承,有合法委托手续他人可代处理放弃继承事宜。

孩子对父亲遗产有继承权。父母离婚不消除与子女的关系,离婚后子女仍是双方子女。法定继承里,子女属第一顺序继承人,涵盖婚生、非婚生、养子女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即便抚养权归母亲,若父亲未立遗嘱排除其继承权,孩子有权继承,份额通常与其他同顺序继承人均等,特殊情形除外。

当被执行人继承遗产时,法院可对该遗产执行。法院先查明遗产范围,要求相关人员配合确定可执行财产。遗产已分割的,执行被执行人继承份额,未分割的先查封、扣押,再确定应继承部分执行。不宜久存的遗产可及时变价保存价款。若继承人放弃继承影响债权实现,法院可认定放弃无效。执行中要保障他人合法权益及被执行人必要生活费。

丈夫意外死亡后财产分割分两步:一是区分夫妻共同财产与丈夫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一半归妻子,另一半为丈夫遗产;二是若有遗嘱,按遗嘱分配遗产,无遗嘱则按法定继承。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一般均等分配,但对特殊困难或尽主要扶养义务等情况有不同分配原则,继承人协商一致也可不均等。

未立遗嘱时,财产分配按法定继承顺序进行。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