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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包单位不知情的居间如何处理

时间:2026.07.11 标签: 合同事务 合同效力 阅读:1320人
律师解析:
总包单位遇到不知情的居间情况,该怎么处理?下面来详细说说。
要是居间人没告知总包单位就促成了合同,得先看居间合同是否有效。要是合同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况,通常会认定合同有效。这种情况下,居间人按约定促成合同成立,就有权按合同要报酬。
但要是居间人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损害了总包单位的利益,那总包单位可以要求他们赔偿。按照《民法典》,居间人要如实报告订立合同的相关事项,故意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仅不能要报酬,还得赔偿损失
如果居间行为违法违规,像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居间合同可能无效,相关责任人还得承担行政甚至刑事责任
遇到这种问题,总包单位可以先和居间人协商,搞清楚居间行为的具体情况和责任。要是协商不成,就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权益。同时,记得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比如居间合同、沟通记录、合同履行情况等,这些能在法律程序中支持自己的主张。

案情回顾:

小许作为居间人,在未告知总包单位小朱的情况下促成了合同。小朱发现后,认为小许可能故意隐瞒重要信息,损害了自己的利益,而小许则称自己已按约定促成合同,应获得报酬,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首先需判断居间合同是否有效,若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等无效情形,合同一般有效,小许若按约定促成合同成立,有权请求支付报酬。
2、若小许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损害了小朱利益,小朱有权要求小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且小许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3、若居间行为涉及违法违规,如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可能导致居间合同无效,相关责任主体还需承担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4、小朱可先与小许协商,明确居间行为情况和责任,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权,同时要注意收集保留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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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合同事务沈启亮律师 已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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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盈科(宿迁)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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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启亮律师,已执业12年,执业地区为江苏宿迁,认证执业律所是北京盈科(宿迁)律师事务所,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等领域案件,支持在线咨询或电话咨询:15151169728,经过平台多重严格审核,官方实名认证通过,已获得平台特别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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