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离婚时财产怎么分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根据《
民法典》,首先要分清
个人财产和
夫妻共同财产。像一方
婚前的财产,还有一方因
人身损害拿到的
赔偿或补偿,这些都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归个人。
而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期间两人一起挣的,像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这些都算。
离婚分财产时,一般是平均分割,但法院也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判。要是有一方要照顾孩子、老人,或者是女方、无过错方,就会适当多分一些。比如一方在
抚养孩子上付出更多,就能多拿点财产。
不过,有些情况要注意。如果一方偷偷把财产藏起来、转移、卖掉、损坏了,或者
造假账想吞另一方财产,那在分财产时,可能会少分甚至不分。要是离婚后才发现对方有这些行为,另一方可以要求重新分财产,从发现这事的第二天起,三年内都能去
法院起诉。大家在面对
离婚财产分割问题时,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遇到复杂情况也可以咨询专业人士。
案情回顾:小胡和小丽因
感情破裂决定离婚。在
分割财产时产生争议,小胡认为自己婚前购买的房子应归自己,小丽则觉得婚后两人一起
还房贷,房子应有自己的份额。此外,小胡在婚姻期间因
工伤获得一笔赔偿款,小丽主张作为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小胡不同意。同时,小丽怀疑小胡隐藏了部分工资收入,想让小胡少分财产。
案情分析:1、小胡婚前购买的房子属于其个人财产,但
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部分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小胡因工伤获得的赔偿款,根据《民法典》规定,属于其个人财产,小丽无权分割。
3、若小丽有
证据证明小胡隐藏工资收入,小胡可能会少分财产。若离婚后小丽才发现小胡隐藏财产的行为,可在发现之次日起三年内请求再次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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