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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第31天是否要去办理

时间:2026.06.26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阅读:1332人
律师解析:
很多人离婚时不了解流程,不知道离婚冷静期过了要做什么。其实,离婚冷静期结束后的30天内,双方得一起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比如在冷静期第31天,如果两人还是想离婚,就得抓紧去办。
去办理时,要带上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婚姻登记机关会仔细审查这些材料,要是符合条件,就会给登记并发离婚证,从这时起,两人的婚姻关系就正式解除了。
不过得注意,如果一方在这时候反悔,不愿意去婚姻登记机关,另一方没办法单独办理,离婚申请就会被视为撤回。法律设置这样的离婚程序,主要是为了减少冲动离婚的情况,让婚姻关系能更稳定。要是大家在离婚过程中遇到复杂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因感情不和决定离婚,在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度过了离婚冷静期。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第31天,两人本约定好一起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小朱按约定携带本人身份证、结婚证及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前往,但小丽却反悔未去,小朱想单独办理离婚,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小朱和小丽处于此期限内,但小丽未按约定前往,不符合双方亲自申请的要求。
2、若一方反悔不去,另一方不能单独办理,该离婚申请将被视为撤回。所以此次小朱和小丽的离婚申请会因小丽未去而被视为撤回,这一规定旨在减少冲动离婚,保障婚姻关系的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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