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交通事故责任精选解答 > 双方协商结果是否可用于确定事故责任

双方协商结果是否可用于确定事故责任

时间:2026.06.19 标签: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责任 阅读:1241人
律师解析:
1.双方协商结果可辅助确定事故责任,但有局限。自行协商达成的协议对双方有约束力,可作定责参考,但不能对抗第三方。
2.涉及行政或刑事责任认定时,协商不能替代有权机关的认定。如交通事故,交警的责任认定书证明力更强。
3.司法程序中,法院会审查协商结果。若有欺诈胁迫等情况,法院可能重新认定事故责任。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发生交通事故,二人就事故责任承担自行协商并达成了责任分担协议。然而,此次事故还涉及第三方小静的权益。同时,交警部门介入调查,随后出具了事故责任认定书,其认定结果与小朱和小李协商的结果不同。在后续司法程序中,小静对小朱和小李的协商结果提出质疑,认为存在欺诈情形。

案情分析:

1、小朱和小李自行达成的协商协议在他们二人之间具有约束力,可作为确定责任的依据,但该协议仅对他们有效,不能对抗第三方小静。
2、由于涉及行政责任认定,交警部门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证明力高于小朱和小李的协商结果。
3、法院在司法程序中会审查协商结果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若协商结果存在欺诈等情形,法院可能不认可该协商结果确定的事故责任,而是依据事实和证据重新认定。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长沙债权债务肖淑圆律师 已认证
5.0分 服务1753 执业7
专长: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劳动纠纷

优势:

有团队,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律所:

湖南俊彦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

荣誉:

婚姻家庭咨询师优秀学员,并入选专业人才库。等 2项荣誉

电话:

19892823663

律师简介:中国律师协会会员,长沙律师协会会员,劳动关系管理师(高级)。具有多年的交通事故赔偿、工伤赔偿、婚姻家庭办案经验,在多起多人复杂疑难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事故赔偿上多有研究。 代理典型案件(部分) 1.未满1周岁婴幼儿王某因交通事故导致重型颅脑损伤案; 2.夏某等3人以上复杂交通事故索赔成功案; 3.已达退休年龄的邓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索赔误工费成功案; 4.未投保交强险的杨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索赔成功案; 5.代理李某推翻《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成功获得工伤和交通事故双份赔偿案; 6.代理王某获得交通工伤双份赔偿案; 7..欧某离婚成功案;首次起诉成功和离,缩短离婚周期。 肖律师工作态度认真、严谨,始终践行“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工作理念,全力以赴每项法律事务,在最大限度内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更多>
肖淑圆律师,已执业7年,执业地区为湖南长沙,认证执业律所是湖南俊彦律师事务所,擅长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劳动纠纷、交通事故、工伤赔偿等领域案件,支持在线咨询或电话咨询:19892823663,经过平台多重严格审核,官方实名认证通过,已获得平台特别推荐!
在线咨询此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