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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违禁减肥食品判几年

时间:2026.06.19 标签: 刑事辩护 经济犯罪辩护 阅读:1456人
律师解析:
1.贩卖违禁减肥食品,涉及罪名不同量刑不同。
2.食品含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处罚金;危害人体健康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五年到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等特别严重情节,依生产、销售假药罪,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还会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3.食品不符安全标准,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等,按生产、销售不符安全标准食品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

案情回顾:

小朱为谋取利益,在未取得相关许可的情况下,私自贩卖减肥食品。小丽购买食用该减肥食品后出现严重不适症状,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经检测,小朱所售减肥食品中含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小朱认为自己只是卖减肥食品,不知会有这么严重后果,不应受到重罚。

案情分析:

1、小朱贩卖的减肥食品中含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依据法律规定,应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处罚。小朱虽称不知后果严重,但这不能成为免责理由,其行为已触犯该罪名。
2、由于小丽食用后出现严重不适症状,若经鉴定对小丽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小朱可能面临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刑罚;若小丽出现致人死亡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小朱则依照生产、销售假药罪规定处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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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刑事辩护陈晓伟律师 已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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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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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伟律师,已执业17年,执业地区为北京朝阳区,认证执业律所是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擅长刑事辩护等领域案件,支持在线咨询或电话咨询:13718173119,经过平台多重严格审核,官方实名认证通过,已获得平台特别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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