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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遭遇强制执行时是否还有利息

时间:2026.06.18 标签: 债权债务 债务债权 阅读:1210人
律师解析:
1.强制执行可能产生利息。若被执行人没按指定期间履行给钱义务,需加倍付迟延履行的债务利息。
2.加倍部分利息计算起始时间不同:法律文书确定履行期的,从履行期届满日算;分期的,从各期届满日算;未确定的,从法律文书生效日算。
3.计算公式:加倍部分利息=未清偿金钱债务(除一般利息)×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期,执行阶段或有加倍利息。

案情回顾:

小朱向小李借款5万元,约定了还款时间和利息。还款期限到后,小朱未按约定还款,小李将小朱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小朱在规定期限内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然而,判决生效后小朱仍未履行还款义务,小李遂申请强制执行。小朱认为只需偿还本金和原本约定的利息,不应再支付额外利息,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小朱在法院判决生效后未履行还款义务,符合该情形。
2、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自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计算,其计算方法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所以小朱除原本债务利息外,还需支付加倍的迟延履行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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