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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审理结束后律师还能不能会见

时间:2026.06.18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诉讼 阅读:989人
律师解析:
1.法庭审理结束后,律师一般可会见当事人。在整个刑事诉讼中,包括审判结束,辩护律师有权依法会见在押人员
2.律师持执业证书、律所证明和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就能要求会见,这保障当事人权益和律师辩护权。
3.若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犯罪等,侦查期间会见需经许可,庭审结束通常无此限制。
4.会见可让律师了解当事人对判决意见,为后续上诉等做准备。

案情回顾:

小胡因涉嫌犯罪被依法羁押。庭审结束后,其辩护律师小李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要求会见小胡,然而看守所起初以案件特殊为由拒绝。小李认为案件已庭审结束,自己依法有权会见当事人,双方产生争议。最后看守所核实情况后同意了小李的会见请求。

案情分析:

1、在刑事诉讼过程包括审判阶段结束后,辩护律师有权凭借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这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律师有效行使辩护权的重要规定,本案中律师小李的要求符合法律规定。
2、虽然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特殊情况,侦查期间会见需经侦查机关许可,但庭审结束后一般无此限制,所以看守所起初拒绝会见的理由不成立。会见有助于律师了解当事人对判决意见,为后续上诉等程序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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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刑事辩护陈晓伟律师 已认证
5.0分 服务2362 执业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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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丰富的专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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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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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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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伟律师,已执业17年,执业地区为北京朝阳区,认证执业律所是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擅长刑事辩护等领域案件,支持在线咨询或电话咨询:13718173119,经过平台多重严格审核,官方实名认证通过,已获得平台特别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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