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合同订立精选解答 > 多重买卖合同履行顺序是怎样的

多重买卖合同履行顺序是怎样的

时间:2026.06.13 标签: 合同事务 合同订立 阅读:931人
律师解析:
1.多重买卖合同是指卖家就同一物品订立多个合同。
2.普通动产多重买卖:都没收到货时,先付款的人可要求履行合同;都没收货付款,合同先成立的人可要求履行。
3.船舶、航空器、机动车等特殊动产多重买卖:先收货的人可要求办所有权转移登记;都没收货,先办登记的人可要求交货;都没收货登记,合同先成立的人可要求交货并办登记。卖家交货又给他人办登记,已收货的人可取得所有权。

案情回顾:

小朱将自己的一辆汽车先后卖给了小丽和小静。小朱与小丽先签订买卖合同,但未交付车辆也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之后小朱又与小静签订合同,并将车辆交付给了小静,但还没给小静办理登记。小丽得知后,要求小朱交付车辆并办理登记,小静也认为自己应获得车辆所有权,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本案属于特殊动产(机动车)多重买卖情形。小朱将同一辆汽车先后卖给小丽和小静,形成了两个买卖合同。
2、因为小朱已将车辆交付给了小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特殊动产多重买卖中,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有权请求取得标的物所有权。所以小静应获得该汽车的所有权,小丽无法再要求取得该车辆所有权,但她可要求小朱承担违约责任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李朝律师

上海国翎(西安)律师事务所

李朝律师,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本科,学士学位,主要专业领域:合同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征迁补偿,婚姻家庭,执业以来办理各类民商事案件上百起,办案经验丰富,作风务实,思维敏捷,善于换位思考、高效沟通。执业期间坚持正义,精于钻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深得当事人信赖和认可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