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保险、合同事务、刑事辩护
有团队,高学历,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
18614046758
律师简介: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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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外包公司不退钱,可先与外包公司友好协商退款事宜,明确提出退款要求并了解对方拒绝退款的原因。若协商无果,可收集合同、付款凭证等相关证据,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依据合同约定申请仲裁,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依据《公司法》,公司管理机构一般有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股东会是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决定公司重大事项;董事会是执行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制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监事会是监督机构,检查公司财务等;经理层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主持日常经营。不同公司管理机构设置或有差异,但总体遵循此架构保障规范运作。

股东在未足额出资、抽逃出资或损害债权人利益等情况下可被起诉。未足额出资时,公司财产不足偿债,债权人可要求股东在未出资范围担责;抽逃出资的,需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担责。但若股东无违法违规行为,仅因公司没钱执行就起诉通常不被支持,因公司有独立法人资格,要先审查股东有无违法才能决定是否起诉。

当企业欠个体钱时,个体可多途径维权。首先尝试与企业协商,明确还款要求、时间和方式。协商无果,可发催款函,明确欠款金额等,还能作维权证据。也可向商会、行业协会等申请调解,由第三方促成还款协议。若以上均无效,可收集合同、转账记录等证据,向法院诉讼,胜诉后企业不还款可申请强制执行。

通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按认缴出资额、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按认购股份对公司担责。公司被起诉时,已足额缴纳认缴资金的股东,一般仅在认缴范围内担责,无需用个人财产偿债。但存在例外情况,若股东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滥用权利损害他人利益或借法人独立地位逃债,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不限于认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