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如何解除仲裁
时间:2026.06.07
标签:
诉讼仲裁
仲裁
阅读:1329人
律师解析:
1.
仲裁未开始:被告可与原告协商,让其撤回申请,双方达成解决方案。
2.仲裁已启动:被告如有正当理由,如无仲裁协议、裁决事项超范围等,可向仲裁委申请协议无效,并提交
证据。
3.仲裁已出裁决:被告可向法院申请撤销,法院审查符合法定情形会裁定撤销。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因
合同纠纷达成仲裁协议,小李作为原告向仲裁机构
申请仲裁。在
仲裁程序未开始时,小朱想解除仲裁,尝试与小李协商让其撤回申请,但小李拒绝。仲裁启动后,小朱以仲裁协议签订时存在重大误解为由,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协议无效,并提交了当时双方沟通记录等相关证据。然而仲裁委员会未支持其申请并作出了裁决,小朱又向法院申请撤销该仲裁裁决。
案情分析:1、在仲裁程序未开始时,小朱尝试与小李协商让其撤回仲裁申请,这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解除仲裁途径,只是小李拒绝导致未能实现。
2、仲裁启动后,小朱以存在重大误解为由申请仲裁协议无效并提交证据,是在利用法定理由争取解除仲裁。若小朱能证明签订仲裁协议时确实存在重大误解等符合法定的仲裁协议无效情形,仲裁委员会应支持其申请。
3、仲裁作出裁决后,小朱向法院申请
撤销仲裁裁决,法院会审查是否符合法定撤销情形,若符合,会裁定撤销。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