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微信聊天约定通常有
法律效力。电子数据交换等能有形展现内容、可随时调取的数据电文,算
书面形式,微信聊天记录就属此类,符合
合同成立要件就受保护。
2.合同成立需
当事人有
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且不违背公序良俗。
3.
纠纷中认定其效力有条件,要证明双方身份,
保证记录完整、真实。记录被篡改或无法证明主体身份,会影响证明力。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李通过微信约定,小朱以一定价格向小李购买一批货物。之后小朱支付了
定金,但小李却以各种理由拒绝交付货物。小朱要求小李双倍返还定金,小李则称微信约定不算数,不承认该约定的效力,双方因此
产生纠纷。
案情分析:1、微信聊天所做约定通常具有法律效力。以电子数据交换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微信聊天记录属于此类电子数据。小朱和小李的微信约定若具备合同成立要件,便受法律保护。
2、合同成立要求当事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且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若小朱和小李符合这些条件,该约定有效。但
发生纠纷认定其效力时,需证明聊天双方身份,确保记录完整性、真实性等。若小李能证明记录被篡改或无法证明主体身份,可能影响其证明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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