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很多人会遇到
外观设计侵权方面的困扰。那该怎么判定外观设计是否
侵权呢?
首先,得确定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这个范围以产品外观设计在图片或照片中的呈现为准,产品的简要说明能辅助解释图片或照片里的外观设计。
接着,对比被诉侵权设计和授权外观设计。要是两者在整体视觉效果上没差异,那就是相同;若整体视觉效果没有实质性差异,就是近似。判断时要站在一般
消费者的知识水平和认知能力角度。
对比时采用整体观察、综合判断的方法。既要留意设计的整体视觉效果,也要关注局部细节。不过,如果局部差异对整体视觉效果没啥实质性影响,就不影响近似性的判断。
还有一点很重要,要看看产品的种类是否相同或相近。只有在相同或相近种类产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外观设计,才可能构成侵权。要是产品种类既不相同也不相近,就算外观设计相同或近似,也不构成侵权。
简单来说,要是被诉侵权设计和授权外观设计整体视觉效果没实质性差异,而且产品种类相同或相近,通常就会被认定构成外观设计侵权。
案情回顾:小朱拥有一项产品外观设计专利,小胡生产销售的产品外观与小朱的
专利产品外观相似。小朱认为小胡的产品构成外观设计侵权,将其诉至法院。小胡则辩称,两款产品虽外观有相似处,但整体视觉效果有实质性差异,且产品种类不完全相同,不构成侵权。
案情分析:1、判定外观设计侵权,需先确定小朱外观设计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专利图片或照片中的产品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用于解释。
2、对比小胡被诉侵权设计与小朱授权外观设计,判断是否相同或近似。相同指整体视觉效果无差异,近似指无实质性差异,判断主体为一般消费者。
3、采用整体观察、综合判断的方法,既看整体视觉效果,也关注局部细节,若局部差异对整体无实质性影响,不影响近似性判断。
4、考虑产品种类是否相同或相近,只有在相同或相近种类产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外观设计,才可能构成侵权。若小胡产品与小朱产品在整体视觉效果上无实质性差异,且产品种类相同或相近,则构成外观设计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