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违约损失
纠纷里,通常实行“谁主张,
谁举证”。要是一方说对方违约,还要求对方
赔偿损失,那这一方就得负责举证。
具体要证明三方面。一是得证明双方有合法有效的
合同关系,像书面合同、电子协议这些都能作为证明材料。二是要证明对方有
违约行为,比如没按约定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得不符合规定,像对方没按时交货的凭证、产品质量不达标的检验报告,都可以当作
证据。三是要证明因为对方违约给自己造成了损失,而且损失和违约行为有因果关系,财务报表、发票、评估报告等都能作为损失的证据。
但也有特殊情况,
举证责任会倒置。在产品质量
违约纠纷中,如果
消费者说产品质量有问题导致自己有损失,这时生产者或销售者就得证明产品不存在质量问题。要是违约方说有
免责事由,比如遇到
不可抗力,那违约方得证明免责事由存在,以及这个事由让自己没办法履行合同。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许签订了货物
买卖合同,约定小许按时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货物。然而小朱收到货物后,认为质量不符合约定且给自己造成了
经济损失,便要求小许
赔偿。小许则称自己不存在违约行为,双方因此
产生纠纷。
案情分析:1、依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小朱若要让小许赔偿损失,需承担举证责任。小朱需证明双方存在合法有效的买卖合同,可提供他们签订的书面合同。还要证明小许有违约行为,比如提供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检验报告。且要证明因小许违约行为给自己造成了损失及两者存在因果关系,可拿出财务报表、发票等。
2、若小许主张存在免责事由,如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提供符合质量的货物,小许需对免责事由的存在及该事由导致其无法履行合同承担举证责任。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