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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前退还贿赂,该向谁追缴这笔款项

时间:2026.05.12 标签: 刑事辩护 贪污受贿辩护 阅读:1438人
律师解析:
案发前退还的贿赂款该向谁追缴,要分情况来看。
如果受贿的人在案发前主动把贿赂款退给行贿人,那一般就向行贿人追缴。因为行贿人本身行贿就是违法的,他拿到退回的这笔钱没有合法理由,属于不当得利司法机关能依法追缴。
要是受贿人把贿赂款用别的方式处理了,不管合法还是非法,只要能知道钱去哪了,比如转给了第三人,而这个第三人知道这是贿赂款还收下,司法机关就可以向第三人追缴。但要是第三人是善意取得这笔钱,也就是不知道是贿赂款,还付了合理的价钱,司法机关通常不能直接找第三人追缴,得想别的办法从受贿人那弥补损失。
还有一种情况,受贿人退还贿赂款后,行贿人用这笔钱去合法经营等,还产生了增值。对于原来的贿赂款部分,肯定要依法追缴。至于增值的部分要不要追缴,就得结合具体案子和法律规定来判断了。大家遇到这类复杂的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人士。

案情回顾:

小朱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小胡行贿一笔款项。小胡在案发前主动将贿赂款项退还小朱。之后,小朱用该款项进行合法经营产生了增值。司法机关介入调查,对于该笔贿赂款项及增值部分的追缴对象产生争议,有人认为应向小朱追缴全部,有人认为增值部分不应追缴。

案情分析:

1、小胡将贿赂款项退还小朱后,小朱占有该款项缺乏合法依据,属于不当得利,司法机关有权依法向小朱追缴原贿赂款项。
2、对于增值部分,需结合具体案件情况和法律规定判断是否追缴。若有相关法律规定或案件具体情形表明应追缴,则可依法追缴;若不符合追缴条件,则不应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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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兆杰律师

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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