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民事诉讼撤诉后还能不能再
起诉,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一般来说,是可以再起诉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
当事人在法院宣判前申请撤诉,法院裁定准许后,
诉讼程序就终结了。撤诉相当于没起诉,当事人依旧有再次起诉的权利。
但有特殊情况要留意。像
离婚案件,要是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前提下,六个月内又起诉,法院是不会受理的。这么规定是为了防止当事人随意、频繁地发起
离婚诉讼,维护司法秩序和社会稳定。
另外,如果案件已经经过实体审理并且作出了判决,当事人撤诉后又就同一
诉讼请求再次起诉,可能会受“一事不再理”原则限制。“一事不再理”就是对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的案件,除非法律另有规定,不能就同一事实再起诉和受理。
总之,民事诉讼撤诉后大多能再起诉,但得结合具体案情,特别是离婚等特殊案件,以及是否符合“一事不再理”原则,依法向法院行使诉权。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胡因
合同纠纷诉至法院,在宣判前小朱申请撤诉,法院裁定准许。之后小朱又以相同事由再次起诉。另外,小丽起诉与小许离婚,在
诉讼过程中申请撤诉,六个月内又以原来的理由再次
起诉离婚。
案情分析:1、一般情况下,像小朱这种普通合同
纠纷案件,撤诉视为未起诉,他仍享有再次起诉的权利,其再次起诉符合法律规定。
2、对于小丽起诉离婚又撤诉后再次起诉的情况,由于没有新情况、新理由,且在六个月内,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将不予受理,这是为维护司法秩序和社会稳定,避免当事人随意、频繁启动离婚诉讼程序。另外若案件已经实体审理并判决,再以同一诉讼请求起诉会受“一事不再理”原则限制。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