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夫妻离婚要分割公司股份,得区分不同的情况来确保分割有效。
这里有两个大方向,一个是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一个是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2、先说有限责任公司股份。
要是夫妻两人都是公司股东,那他们可以自己商量着分割股份的份额和价格。
要是商量不拢,就按市场价格来分配。
要是市场价格没法确定,法院就会结合公司的资产等实际情况来做裁决。
如果只有夫妻中的一方是股东,另一方不是。
这时候夫妻商量好了,要把部分或者全部股份转给非股东的那一方,就得看其他股东的态度了。
要是超过一半的股东都同意,而且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那非股东的一方就能成为公司股东。
要是超过一半的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用同样的价格买下这些股份,法院就会对转让股份得到的财产进行分割。
要是超过一半的股东既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用同等价格购买,那就相当于他们同意转让,非股东的一方可以成为公司股东。
3、再说说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这种公司的股份可以自由转让,夫妻商量好之后,按照市场交易的规则转让就行。
要是商量不好,法院一般会根据股份的实际情况,按照对生产经营有利、公平合理的原则来分割。
4、最后要注意的是,不管是哪种类型的公司,分割股份都得遵守
公司章程的规定。
要是涉及到
股权转让,还得办理相关的登记手续,这样才能在和第三人产生关系的时候有
法律效力。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小朱持有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小丽并非公司股东。二人
离婚时就该公司股份分割产生争议。小朱想将部分股份转让给小丽,但部分股东不同意。有的股东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股份,有的既不同意转让也不愿购买,双方无法自行达成一致分割意见。
案情分析:1、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当夫妻只有一方是股东时,若
协商一致转让给非股东方,需考虑其他股东的意见。本案中部分股东不同意转让,若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股份,法院可对转让
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若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购买,视为同意转让,小丽可以成为公司股东。
2、无论哪种公司类型,分割股份都要遵守公司章程规定,涉及
股权转让的,办理相关登记手续才能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按照有利于生产经营和公平合理原则裁判。